察雅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明白卡

发布时间: 2023-06-29   浏览次数:   【字体: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明白卡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缴费标准是多少,如何缴纳?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10月前完成缴纳养老保险费。西藏自治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为:100元(仅适用于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二级以上)、孤寡老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体缴纳)、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共15个档次。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每年缴费档次确定后,到我县税务部门一次性缴纳。

二、国家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有什么补贴吗?

答:参保人按年及时缴费的,政府给予缴费补贴。从2020年1月1日起,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为:按200元缴费补贴50元、300元缴费补贴60元、400元缴费补贴70元、500元缴费补贴80元、600元缴费补贴90元、700元缴费补贴100元、800元缴费补贴110元、900元缴费补贴120元、1000元缴费补贴130元、1500元缴费补贴140元、2000元缴费补贴150元、3000元缴费补贴200元、4000元缴费补贴250元、5000元缴费补贴300元补贴。

对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孤寡老人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按100元缴费的,保留45元的缴费补贴政策。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生。基础养老金按自治区确定的标准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每人每月标准按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计发

四、个人账户是怎么组成的,能否继承?

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生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其他资助)、政府缴费补贴等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五、参保人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养老金?

答: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年满60周岁,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一)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二)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按年缴费的;(三)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未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15年以上的。

、申请领取养老金手续怎么办理?

答:凡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申请领取养老金,应于到龄当月10日前携带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社保卡或银行卡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申请手续,于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待遇领取人员和缴费人员死亡后能否享受丧葬抚恤金,抚恤金支付标准是?

答: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可享受丧葬抚恤金,抚恤金执行标准,目前西藏自治区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执行丧葬抚恤金标准是支付18个月的基础养老金,并一次性返还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必须缴费年限连续三年以上,若没有连续三年以上无丧葬费,只有个人账户清退。

、如何申领丧葬抚恤金?

答:凡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抚恤金的,继承人携参保人员的以下资料

1、公安户籍死亡注销证明

2、医院医学死亡证明

3、殡仪馆火化证明三者任何一个;

另需提供合法继承人以下资料:

1合法继承人的领取丧葬抚恤金申请书;

2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社保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3亲属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丧葬抚恤金申请僧尼和城居上报到县人社局经办人)。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