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走进察雅 / 旅游察雅 / 旅游投诉

全民普法丨旅游退费纠纷应该如何维权?

2024年12月26日 09时58分

【字体:

打印本文

分享:


从时间上讲:旅游退费的标准和法律依据?

旅游者有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旅游退团退费标准为: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1)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扣除;

(2)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扣除;

(3)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六十七条 如因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额退还旅游者。

从主体上讲:旅游退费问题可以在那里投诉?

对于旅游纠纷问题,有以下途径可以进行投诉:

(1)12301,国家智慧旅游平台
(2)市长热线
(3)12315
(4)各区市县旅游局
    从程序上讲:旅游退费比较好的解决方式应该怎样?

旅游退费较好的解决方式是第三方主持调处下进行调解,第三方必须是游客与旅行社均无利益瓜葛且信任的主体。通常来讲,发生退费纠纷如果有损失的,客人很难相信旅行社的言辞或者举出的证据,那么这时候就需要第三方来做公信力和平衡各方利益,在第三方调解下,旅行社与游客在法律法规下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在此基础上互相理解,互相让步,才能够解决旅游退费纠纷。

从法律规定上讲:合同法,旅游法,民法总则等对于相关问题的规定和说明

《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为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旅游法》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理性维权五要素

要素1:重要的条款看三遍

如今,各类旅行社、在线旅游网站预订产品很多。部分游客选择产品时,只关注价格,对预订限制、产品说明、委托条款等内容看得并不仔细,导致问题出现时,一下子难以接受,影响了游玩心情。看中某条旅游产品后,“预订须知”应该仔细阅读三遍,尤其要重点看清楚一些违规和免责条款,再下单预订,以免事后发生纠纷。如果旅游网站上有“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协议条款”的弹框,一定要点开仔细看一看条款内容,再选择打勾。

要素2:预订时留好截图、截屏

由于网络产品的变更性很强,有游客发现,自己下单预订时,网页上明明是这样写的,但事后遇到问题想投诉时,发现产品早已下架了,或页面内容已做了更改,自己很难举证维权。通过旅游网站预订产品时,最好先截个屏,尤其是飞机票的退改说明,酒店房间的房型介绍,旅游产品的行程安排等,保留好证据。

要素3:购买合适的旅行保险

如果发生一些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出行损失,如本次疫情,或是台风导致的航班延误、目的地存在安全隐患等,旅行社作为非责任方,很难对客人给予补偿。这时,一份合适的旅行保险,可以帮游客解决大问题。旅行险出险后,旅行社有义务向游客提供相关预订和出行凭证,帮助游客向保险公司索赔。

要素4:巧用大型网站的客户政策

客人因特殊原因(如怀孕、生病、亲人去世等)无法出行,航空公司与酒店却无法免除客人的损失,这时,客人如果选择的是大型网站,往往可以多一份保障。

要素5:通过消协、旅委协调损失

解决投诉时,旅行网站一般依据旅游合同或《旅游法》向客人提供赔偿方案,当游客的实际损失,高于旅游合同与《旅游法》规定的赔偿标准时,游客还可以向所在城市的消费者协会或旅游局、旅游执法支队等机构求助,由这些机构出面,与旅游网站进行协调,争取为自己多分担一些损失。

   维权行为失当问题?

游客维权正当的时候,我们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行业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予以协商处置,但如果游客提出无理要求,我们可以:

1、我们无法满足过度维权游客的非正当需求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

可建议游客走法律途径。

2、游客过度维权找到相关部门(非旅游行政监管部门)采取威胁曝光,以寻求达到非正当诉求得到满足的行为怎么办?

旅行社有权将其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并报请行业组织及上级监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据予以公示。

法规依据: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暂行规定》

第二章 第十四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第十五条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若因游客过度维权给旅行社及从业人员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还可以向游客进行索赔。

法律依据:《旅游法》第十四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遇到哪些事可以投诉?

(1)游客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

(2)导游、领队人员在行程中存在有失执业规范如不佩戴导游证、强迫购物、更改行程等

(3)旅行社在签订合同存在不规范的行为

(4)旅行社虚假宣传,包括价格虚假或者旅行目的地虚假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