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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康县查获一起非法运输野生鱼类案件

2025年05月19日 03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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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芒康县朱巴龙检查站成功拦截一辆非法运输野生鱼类的车辆,查获一起非法运输野生鱼类案件,有力打击了涉渔非法行为,为保护高原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筑牢了安全屏障。

为切实维护高原渔业资源安全与生态环境稳定,芒康县相关部门一直保持对涉渔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此次,朱巴龙检查站工作人员凭借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的洞察力,成功拦截了这辆形迹可疑的车辆。

经初步调查,驾驶员陈某和宋某计划从林芝市墨脱县陈某处装载50余条鱼,随后经国道318线运往成都市吴某处。然而,两人及交易双方均无法提供运鱼合法有效来源的相关材料,这使得这批鱼的运输行为存在重大非法嫌疑。  

为准确鉴定涉事鱼类的种类,芒康县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现场进行了核查,并邀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区农牧科学研究院水产所专家及区外有关专家进行专业鉴定。最终确定,涉事车辆所运输的鱼类特征与墨脱四须鲃吻合,鉴定为墨脱四须鲃(又名墨脱新光唇鱼)。现场勘验核实,驾驶员陈某、宋某非法运输野生墨脱四须鲃58条,总重量达50.65千克。  

墨脱四须鲃是高原水域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非法运输此类野生鱼类的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渔业资源,还对高原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芒康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了严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被没收墨脱四须鲃58条,并没收违法所得运输费5000元。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了处罚的公正、公平、合法。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并表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  

此次查获非法运输野生鱼类案件,是芒康县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一次成功实践。联合执法行动整合了各部门的资源和力量,从线索排查、拦截查扣到专业鉴定、依法处罚,形成了完整的执法链条,从多个维度为高原渔业资源安全保驾护航。

这起案件的成功查处,也向社会传递了芒康县对于打击涉渔非法行为“零容忍”的坚定态度。相关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对重点水域、交通要道的巡查频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运输、交易野生鱼类等违法行为。同时,还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保护行动中来,共同守护高原的碧水蓝天和丰富的渔业资源。(芒康融媒 杜榕)









来源:昌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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