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雅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1年2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昌政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察雅县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对政府门户网站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五公开”、重点领域公开、举报复议诉讼、建议提案办理、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公开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察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895—4602121)。现202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2020年,察雅县人民政府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作用。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简称“五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着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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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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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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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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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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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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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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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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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 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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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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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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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 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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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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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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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 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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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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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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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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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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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关于上一年度政府公开信息问题,存在空白栏目问题。截止目前,对存在的空白栏目进行了信息补录,已不存在空白栏目。
虽然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一是我县政府网站平台的硬件和软件未能及时改版升级,调查征集类和互动留言类的栏目功能单一;二是网站存在信息量小、信息更新速度慢和功能单一的问题。部门网站当初建站的目的主要是工作动态的发布和信息公告内容的公开,所以栏目设置相对固定和单一;三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理解不够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不够积极主动;四是受资金、技术等客观条件的限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的设置不够完善,主要是二级栏目未能再进行细分。
今后,我县将以问题为导向,以打造“服务型政务”为目标,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计划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新改版,增加互动栏目,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速度、质量和效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准备举办一次业务培训班,对各镇、各单位尤其是重点公开部门的有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公开领域,扩大公开范围,重点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无
察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