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我县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环境质量、环境空气,了解相关污染物变化规律,推进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察雅县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制度》要求、相关文件、标准、法律法规及县域实际情况,现将察雅县2025年第一季度生态环境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2025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信息
(一)我县麦曲河上下游地表水检测结果中除流量、电导率、浑浊度、水温无限值要求外,其余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和硝酸盐共24项因子均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常规指标Ⅲ类和表2标准限值要求。
(二)我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栋扎村)水质检测结果中除水温无限值要求外,其余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氯化物、硝酸盐、硫酸盐、铁和锰共28项因子均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常规指标Ⅱ类标准及表2标准限值要求。
(三)我县县城饮用水备用水源地(县中学)水质检测结果中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共39项因子均满足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表1常规指标Ⅲ类限值要求。
(四)县域环境空气中PM10、PM2.5、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臭氧共6项因子均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表1基本项目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2025年第一季度行政处理情况
2025年第一季度察雅县环境违法案1件,正在办理中。
三、2025年第一季度环境信访举报情况
2025年第一季度察雅县生态环境局4起举报事件。均已完成办结。
四、2025年第一季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办理情况
察雅县2025年第一季度共备案建设项目23个,总投资10323.54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6.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