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社局的关心指导下,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保持公共就业平稳增长,社会保障面进一步拓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事和工资分配稳慎推进,劳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以及其他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实现全县农牧民转移就业7000余人次,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50%,就业创收3500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80%。对614人实施了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72%。完成察雅籍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95人实名制信息登记工作,实名登记率达到100%,现有233人就业,未就业62人,就业率为79%,距离年度任务目标相差1%;扶持3名高校毕业生创业,发放创业启动资金15万元。实现新增就业390人,其中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务员招考人数,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确保了我县年内新增“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有效控制在3%以内。
二、重点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培训就业,群众就业增收稳步提高。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察雅县就业联席会议专班,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就业服务工作平台,制定了《察雅县精准扶贫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察雅县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增收工作实施方案》等就业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掌握供需关系。深入43家在察企业开展劳务用工需求调研6场次,通过乡(镇)就业服务所和村(居)就业服务站开展就业政策宣讲133场次,收集就业信息1.2万条、就业意愿1244个,完善了农牧民群众特别是贫困人口的转移就业信息。三是增强内生动力。持续扩大农牧民技能培训范围,努力提高贫困群众的就业能力和劳动价值,结合扶贫产业发展前景和劳务市场用工需求,以及重点工程项目的带动就业能力表现,对因缺技术致贫家庭和贫困边缘户实施应培尽培。通过开办保安、停车收费员、厨师烹饪、装挖机操作、金银器加工制作等就业率较高的技能培训班16期,对有就业意愿的614人实施技能培训,实现培训就业330余人,就业率达到53%。四是拓宽增收渠道。充分发挥就业联席会议作用,形成强大的就业扶贫合力,在开发岗位、拓宽渠道上下功夫。实施在建工程项目吸纳本地农牧民工30%硬性规定,不断促进我县建筑劳务市场用工均衡化发展;在唐琼孜易地搬迁安置点实施“短平快”项目,开设馒头加工店2个,直接带动2户搬迁贫困家庭实现稳定就业;在易地搬迁群众开发就业岗位541个,涉及工程建设、旅游文化、生产加工等就业岗位;举办室内外招聘会5场次,为2000余名有就业意向的求职人员搭建了良好的求职平台。五是发挥主体作用。组织召开高校毕业生座谈会3场次,开展就业意愿调研400余人次,就业跟踪回访500余人次,发放就业创业宣传资料600余份,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就业见习、社会实践等系列服务8场次,利用媒介向高校毕业生推送发布招聘信息11条,涉及就业岗位200余个。六是加快思想转变。为进一步促进农牧民群众增产增收,我们坚持在思想上“扶志”、在能力上“扶智”,把扶志、扶智贯穿于技能培训全过程,加快群众的就业观念转变,引导树立致富主体意识,发扬自力更生精神,激发自我改变贫困的干劲和决心,调动群众脱贫致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扩大自主就业占比,不断提升内生动力发展。
(二)扩大社保覆盖,提高民生保障能力水平。一是参保情况。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6377人、医疗保险参保2357人、养老保险参保2357人、失业保险参保1237人、生育保险参保2357人、工伤保险参保2357人,今年新增参保56人,停保36人。二是待遇支出。2019年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0岁以上待遇51996人次,待遇支付9874955.9元。三是全民参保。加快推进全面参保登记发卡工作,全年发放社会保障卡43862张,全县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人民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三)落实工资福利,保障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严格执行各级关于干部职工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有效保障了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一是完成全县专技人员2018年7月工资调标及落实三支一扶、退伍军人工龄批复10份;二是落实工资调整批复21份,后事批复10份,各类岗位补贴批复9份;三是停发、恢复工资37人次,受理工资查询服务420余人次;四是全县工资系统录入初步完成待市工资福利科审核。通过落实一系列工资福利政策,全县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四)推进人才建设,培养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一是职称评定。完成2019初级评聘9人工作,13人申报文化系列初级职称工作,完成中级职称评聘人数2人,高级职称评聘人数1人。二是退休办理。对符合64号文件提前退休3人和正常退休及病退8人进行申报,现已通过县常务会8人。三是公益性岗位续签。完成2019年全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核对工作,完成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签订签订工作。四是请销假管理。顺利完成全县公益性岗位、辅警、工人125人次请销假管理工作。
(五)维护劳动关系,提高劳动监察执法水平。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实现欠薪案件清零、政府投资工程零欠薪目标,把治欠保支作为保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重要抓手,大力推进工资拖欠综合治理工作,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大欠薪源头治理。针对欠薪案件高发的工程领域,我县以预防为主,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带资承包行为,严禁未批先建,并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办法等规定办法,通过建立欠款、欠薪台账,有效控制了工程领域欠薪案件发生率。二是落实支付保障制度。在建工地设立劳动维权公告牌130余块,实行用工实名制登记管理,登记民工3200余人次,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劳动合同签订率现达到95%,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正有序推进,民工劳动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加大违法打击力度。为提升企业守法自觉性和诚信意识,我县实行了工资保证金2%-8%差异化缴存办法,收取158个工程项目民工工资保证金2858万元,退还81个工程项目民工工资保证金2367万元。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入用人单位开展联合执法2场次,劳动监察执法15场次,巡察用人单位200余家。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政策法规宣讲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受教育9000余人。受理投诉举报47起,结案42起,依法追回民工工资150余万元;受理劳动仲裁案件1件,已作出裁决。在有效的防控前提下,在有力的处置措施下,有效杜绝了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发生。
(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提高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为进一步加强人社支部凝聚力,同时开启线下线上学习模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学习,书记讲党课学习等线下学习12场次,同时开展“学习强国”APP线上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党的政治纪律和党内法规,不断解放思想,锤炼党性,深化宗旨意识,用理论武装头脑,有效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七五普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民族团结进步建设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快推进法治人社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规章制度,促使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区党委、市委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
三、存在的问题
2019年以来,我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劳务输出增收不足。因缺乏大型企业和重点项目支撑,劳务市场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部分群众仍处于季节性就业、临时性就业边缘。
二是劳动保障覆盖面不全。劳资纠纷时有发生,主要存在个别工地特别是私人项目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存在纠纷矛盾隐患问题。
三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较大。近年来区内公务员招录比例逐年减少,但仍有大部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家等待公务员招考,加之受传统观念和家庭压力影响,未能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造成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不断增大。
四、2020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转移就业工作。为了2019年底与全市、全区一道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坚持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结合人社系统脱贫攻坚形势任务,逐条梳理,逐条细化工作举措,以确保2020年及以后一段时期,保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继续加大就业扶持,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做到劳有所得、弱有所扶,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幸福感和感恩意识。
(二)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继续做好全民参保工作,尽快实现社保卡全覆盖。尽快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工作。在2019年工伤待遇支付试点推进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工伤待遇核定工作的对接。对60岁以上人员进行全面清查,消除一切冒领情况发生。
(三)提高劳动保障能力。发挥好解决企业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作用,通过进一步完善举报专查、日常巡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维护信访稳定,坚持落实好民工工资保证金收取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等级评价内容,加强黑名单推送认定,依法打击欠薪逃匿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违法行为,形成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治理格局,严防群体性劳资纠纷暴力事件发生。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创新、破解难题,强化作风建设,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政治理论日常学习,不断提高干部思想政治和业务水平,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为民服务意识,确保干部职工尽职履责,不断推动人社事业再上新台阶。
察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