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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雅县民政局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1-02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以来,民政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对社会救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战略部署上来,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始终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县民政局立足县情,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工作“调压减震”的作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好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的社会保障兜底“组合拳”,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各项保障资金兑现到位。2020年全县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7806人,落实全年保障资金1727.84万元;保障城镇低保对象229人,落实全年保障资金162.43万元;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583.80万元(其中落实1至4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2529人,1至2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1168人);向521名高龄失能老人落实资金31.26万元;向245名分散特困人员补贴资金189.70万元;向1925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28.26万元;向2名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金200元;累计落实59402人次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事实无抚养儿童一月份、二月份、三月份、四月份、五月份、六月份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资金353.51万元;三大节日期间累计向3612名城乡低保户、困难残疾人、困难环卫工人、未就业困难大学生、民间艺术团困难演职人员、困难孤儿等困难群众进行救助209.5万元;对自发搬迁至拉萨林芝的877户群众救助资金175.4万元。自年初来,民政局积极组织专人深入13个乡(镇)对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督查20余次,并开展各项民政救助政策宣讲18场次。

(二)社会保障兜底持续助力脱贫攻坚。为实现贫困户稳定脱贫,巩固脱贫成果,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四个不摘”的要求,继续落实好各项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口纳入救助政策覆盖范围,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巩固和提升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各级脱贫攻坚专项督导检查、巡视、审计整改“回头看”等工作,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以问题为导向,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普遍和共性的问题,不断拓展治理内容,深化治理措施,完善制度机制,狠抓落实落地;二是加大政策贯彻落实力度,积极会同县人社局、医保局、林草局、教育局等部门进行社会救助数据比对,数据共享,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家庭应保尽保,及时将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三是聚焦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工作,强化动态监测和动态调整管理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及时纳入救助范围,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坚决防止“兜不住底”的情况发生。截至目前,全县识别农村低保保障对象共计1896户7806人,其中边缘边缘贫困户纳入12户、54人。7806人中,建档立卡7317人,占94%,非建档立卡489人,占6%;无劳动能力3226人,占41%。社会保障兜底无劳动力识别1726人,其中低保户587人,特困人员319人,一般贫困户820人。特困人员保障392人,集中供养分散供养148人,分散供养244人,有意愿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孤儿157人,其中送往西藏自治区福利院、林芝市福利院、昌都市第一福利院、昌都市第二福利院等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126人,有意愿孤儿集中供养率不断提高。

(三)临时救助工作作用发挥明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区党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以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强化兜底保障为目标,坚持助力脱贫和防止返贫相结合,着力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切实解决易地搬迁群众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等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做到了“主动发现、全面介入、应救尽救全年向全县13乡镇下拨临时救助备用资金136万元(上半年75万元、下半年61万元),并指导13乡(镇)及时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对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截止目前,累计向全县1925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28.26万元,充分发挥了临时救助制度的应急性功能,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为筑牢社会救助体系最后一道防线增添新的有力举措。

(四)双集中”供养工作稳步推进。立足察雅实际,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协调,举全县之力积极推进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工作,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更好地基本公共服务,推动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进步。一是积极探索有效的规范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各项服务体系制度,完善各项工作职责,进一步提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管理服务水平二是积极推进供养中心基础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规划完善供养服务机构生活娱乐等基本设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集中供养老人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三是加快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社会福利中心改造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做好供养特困人员服务和管护工作,进一步改善特困老人的生活环境,提升了我县特困人员集中救助水平;四是坚定的站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加强供养服务中心管理和服务,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防控工作方案,强力推动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封、防、消、测、导”等防控措施落实,确保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一切状况良好,供养对象生活一切正常;五是全面做好动态更新管理工作,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予以清退,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六是不断加大儿童福利事业支持力度,按照上级部分要求,积极对接各乡(镇),持续做好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工作,对新形成的孤儿,严格按照程序及时送往儿童福利院进行集中供养,2020年先后将4名符合条件且自愿集中供养的孤儿送往昌都市第二福利院集中收养。同时在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和庆祝昌都解放70周年来临之际,深入昌都市第一、二儿童福利院看望慰问察雅籍孤儿向第一、二儿童福利院送去苹果1100余斤。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特困供养服务中心1座,共有特困人员392人,其中分散供养老人245名、集中供养老人147名;全面落实孤儿救助政策,提升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水平,及时将符合条件孤儿送入市一、二儿童福利院,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孤儿157人,其中送往西藏自治区福利院、林芝市福利院、昌都市第一福利院、昌都市第二福利院等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126人,有意愿孤儿集中供养率不断提高。截止目前统计困境儿童135人,留守儿童106人,既属于困境又属于留守儿童4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9人(其中:2020年新增7人)。

(五)残疾人康复帮扶工作不断提升。自年初以来,县民政局始终坚持把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来抓,通过政府主导,民政作为,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大力实施“六个精准”残疾人脱贫工程,进一步增强贫困残疾家庭的“造血”功能,在全县形成了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一是及时开展全县残疾人康复需求摸底调查和康复帮扶服务工作,截止目前,向90名困难残疾人发放基本康复服务补贴资金1.71万元,向105名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对象发放无障碍改造资金36.75万元,向7名因受疫情影响的残疾人个体户发放补贴资金0.56万元,向2名重度肢体、脑瘫残疾儿童人兑现发放补贴资金2.64万元;二是加快察雅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和附属设备购置进度,努力提高残疾人的综合康复服务水平,确保提升改造项目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三是积极开展残疾人摸底调查工作和残疾人数据核对工作,及时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兑现到保障对象手中,截止目前,累计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583.80万元(其中落实1至4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2529人,1至2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1168人);四是狠抓残疾人技能培训,民政局残联积极与上级残联进行沟通协调,下半年将5名残疾人送往昌都市职业技术学院参加残疾人技能培训。开展好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依托“察雅县福志商贸有限公司”引导有技能、劳动力残疾人积极参与到就业、创业工作中六是加大残疾人土登次仁自主创业脱贫事迹宣传,积极促进引导有劳动力残疾人积极投身到自主创业就业工作中,2020年积极向上级残联部门申报残疾人创业扶持项目,截止目前为烟多镇、香堆镇2名自主创业残疾人各自申请到2万元的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资金七是聚焦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工作,强化动态监测和动态调整管理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及时纳入救助范围,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止目共前将513名困难残疾人(其中重度残疾人272名)按程序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范围,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及时解决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16周岁以上有照料护理需求的110名残疾人(其中重度残疾人56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为期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等服务,为残疾人对象供养提供了场所保障,有效解决智力、精神和其他残疾人的托养问题,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同时,县医保局对20名重度残疾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医疗救助,医疗救助金额为2.5万元。持续残疾人动态更新和证服务工作。积极协同全县13乡(镇)按照区、市残联部门要求和我县工作实际情况全面做好残疾人数据动态更新管理工作及县、乡、村残疾人协会成立工作,同时联合卫健委、县医院继续抓还新增残疾人办证服务,截止目前,累计2873名群众办理残疾证。

(六)基层政权建设及行政区划工作有序推进。一是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工作,保障基层群众办事有地方、议事有组织、纠纷有人管、困难有人帮,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察雅实际,按照程序,2019年6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察雅县5个大中型易地搬迁安置点申请新设村(居)5个(分别是:烟多镇幸福重庆新村居委会、荣周乡青山中铝新村、香堆镇筑梦新村、王卡乡绿水新村、吉塘镇吉祥广东新村),5个新建制村(居)相关申请资料已按照要求上报至市民政局形地科进行备案。在2019年设立村(居)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新设村级组织建设,在县委组织部牵头下,察雅县在年3月正式启动易地搬迁安置点新建村(居)组织选举工作,截止4月中旬,全县5个新建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部结束。5个新建制村(居)“两委”班子由36人组成,党员36名,达100%,其中预备党员3名,占成员总数的8.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10名,占成员总数的28%;5个新建村均配备了40岁及以下干部,共计22名,占成员总数的61%,最大年龄62岁,最小年龄19岁,平均年龄39岁;5个新建村(居)均配备有妇女干部,共计5名,占成员总数的14%;本届村(居)团支部书记、妇代会主任进入“两委”班子,由“两委”班子成员兼任的分别为5名、5名,分别占村总数的100% ,100%。5个新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共配备职数15人,党员15名,达100%,其中,主任5名,全部为中共正式党员;成员10人,其中,中共正式党员9人,预备党员1人。二是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要求,持续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发挥乡(镇)、村(居)社会服务站桥梁作用,大力实施社区治理活动,深入开展移风易俗,修订完善村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加强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发展。三是规范区划地名界线管理。根据《昌都市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配合相关县区规范完善地名工作,加强地名文化宣传弘扬,切实做好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妥善化解边界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婚姻登记工作认真开展。截至目前,我局受理结婚登记466对,离婚登记23对,补发结婚证件52对,补发离婚证件1对,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农牧民群众法律意识增强,婚姻登记率逐年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严格按照政策有序开展。

(八)民政民生项目有序推进。年初以来,民政局强化改革创新意识,牢固树立现代民政理念,加大民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察雅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香堆镇社会福利中心维修改造、察雅县未成年人保户中心建设、宗沙乡萨嘎日追葬台维修改造、香堆镇觉克日追葬台维修改造、巴日乡巴日寺葬台维修改造、察雅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提升改造及察雅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设备施设提升改造等多项各类民生项目均已开工建设,截止目前,各个项目建设进步稳步推进,部项目将在年底建成。

(九)疫情防控救助工作扎实开展。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区党委、市委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我局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宗旨,及时做好疫情期间各项救助工作。一是抓实疫情期间接受捐赠工作,疫情期间接受捐款47笔,共132.54万元(其中50万元为巴南区捐赠)。接收物资捐赠23批次,严格按照程序做好登记、使用、公示;二是疫情期间向全县78座寺庙,拨付救助资金29.9万元,有效保障了疫情期间困难僧尼基本生活;三是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面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做好我局行业部门各项防控工作。

(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为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和安全,县民政局多措并举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上级部门要求,建立畅通的救助渠道,主动实施救助,广泛宣传救助政策,及时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解决了生产生活困难。截止目前,联合县公安局、县执法大队等部门对县城辖区累计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排查4次,救助帮扶流浪乞讨人员12人,发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金200元。

(十一)各项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一是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把党支部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及时将习总书记的讲话、中央、区、市、县有关脱贫攻坚的法律法规、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结合“三会一课”认真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深化新形势下做好党支部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态度,扎实深入地推进党支部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辐射到民政局工作的各个环节,保证了党支部党建工作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要求到位,推动了各项县委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二是常敲警钟,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年初局长与县里签订了《2020年察雅县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与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廉政目标责任书,在廉政建设上,一方面狠抓警示教育。及时将各类违规违纪通报在党支部会议上通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另一方面狠抓能力建设。从抓服务上抓廉政,加强干部能力作风建设,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做好当前维稳工作重要意义。在做好三大节日、3月敏感月、大庆期间慰问值班的同时,我们以社会保障兜底线为己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各级会议精神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县委的安排部署上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时刻绷紧做好维稳工作这根弦,克服麻痹、松懈、厌战情绪,打牢做好维稳工作的思想基础。四是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为切入点,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局从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精神文明目标责任制入手,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年初,为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局长与县里签订了《2020年察雅县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五是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工作。建立了消防安全一把手负责制,形成部门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增强了工作的实效性。定期检查县集中供养中心、单位内部等电气线路有无老化、破损,宿舍电线有无私拉乱接现象;厨房用电安全;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现象;集中供养老人在宿舍中是否使用电褥子、电暖气、热得快等大功率电气;是否存有危化品、易燃、易爆品,以及是否在宿舍内吸烟使用明火。对发现的问题近期正在维修,明确提出整改时限,切实把维护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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