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区、市、县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紧扣林草主责主业,将法治建设贯穿资源保护、项目管理、执法监管、产业发展全过程,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法治保障作用有效发挥。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党支部议事日程和干部考核体系,与林草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问责。全年召开支部会、专题会4次,研究部署法治建设、执法规范、普法宣传等重点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副组长具体抓、各科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深化法治思想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周学习例会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林草核心法律法规,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职工日常学习重点内容。全年组织集中学习12次,实现干部职工学法全覆盖,切实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林草工作各环节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依法行政履职效能
(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梳理林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权责事项,明确事项依据、流程、时限,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草原使用等审批流程,推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办理行政许可、按时办结,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强化林草资源法治保护。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聚焦森林草原防火、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草原、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
三、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主动接受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公开行政许可、执法案件、项目资金使用等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成立执法监督小组,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行为督查,重点检查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文书规范等情况,及时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资格培训,确保执法主体合法。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法治学习深度不足,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问题突出;三是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高,群众林草法治意识仍需持续强化;四是法治建设与林草业务融合不够紧密,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有待增强。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治建设长效机制,将法治建设与林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高水平法治保障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化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加大林草资源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效率与服务质量。
(三)健全制度规范体系。完善林草项目管理、利益联结、执法监管等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查与法律顾问作用,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规范经济林产业运营,保障农户分红权益,巩固法治建设成果。
(四)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形式,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化、常态化普法宣传,提升群众生态法治意识;加强基层法治服务,引导群众依法参与林草保护。
(五)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以法治建设实效推动察雅林草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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