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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雅县节约用水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4   浏览次数:   【字体:

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群众及用水户: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节约用水是保障察雅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维护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高用水效率,营造“节水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节约用水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强化生活节水

提倡一水多用,循环利用。洗漱水、洗衣水可用于冲洗厕所、拖地等;淘米水、洗菜水可用于浇灌花草。

缩短用水时间,随手关紧水龙头。发现水管、龙头有滴漏现象,请及时维修或更换。

倡导使用节水型器具,淘汰非节水型生活用水设备。

衣物集中洗涤,减少洗涤次数;洗漱间隙关闭水龙头,控制洗漱水量。

(二)强化农业节水

强化用水管理,明确灌溉用水责任主体,规范灌溉操作流程;灌溉过程中根据作物需水量精准控制用水量,避免过量灌溉;灌溉完成后及时关停闸阀、关闭供水开关,安排专人巡查灌溉区域,从细节处减少浪费。

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维护,减少输水过程中的“跑、冒、滴、漏”。

(三)强化公共机构节水

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要发挥表率作用,健全节水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绿化、环卫等公共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或符合标准的河水、塘水等,尽量减少使用自来水。

(四)强化企业和商户节水

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不得擅自超许可水量取水。

加强生产用水循环利用,推进废水处理回用,提高重复用水率,减少新鲜水取用量。

淘汰高耗水、低效益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推广节水型生产技术,实现“增产不增水、增水更高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供水设施的义务。一经发现破坏、盗用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偷盗水、破坏供水设施等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95-4602555)。

节约用水,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参与到节约用水的实际行动中来,争做节水护水的倡导者、实践者和捍卫者,为保障水安全,建设人水和谐、生态宜居的美好察雅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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