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G214线加卡至邦达机场段公路新改建工程涉察雅县地界沿线地段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察雅县拟征地范围涉及吉塘镇吉塘居委会、卡仁村、酉西村,新卡乡达也村等约330亩,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四至清楚(详见用地范围图)。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察雅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近期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察雅县人民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察雅县人民政府,吉塘镇吉塘居委会、卡仁村、酉西村,新卡乡达也村等,并已在察雅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s://chaya.changdu.gov.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察雅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