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察雅县统战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在普法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加大力度抓落实,现就2024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绘就法治建设蓝图。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协党组副书记李昌盛作为统战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有效推动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并成立了以李昌盛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片区寺管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亲自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协调、检查、落实等。2024年以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4次,前往联系点乡镇、村(社)、寺管会、寺庙开展督导10余次,反馈问题3个,均已整改完毕。二是强化能力提升。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积极参加县委理论中心组、统战党支部、周学习例会等会议,依托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理论素养。2024年以来,共参加各类学习会议30余次,撰写读书笔记1.5万余字,撰写心得体会2篇。三是强化教育宣讲。带头深入联系点乡镇、村(社)、寺管会、寺庙开展宣讲,引领广大干部群众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自身的行动指南。2024年以来,共计开展宣讲50余场次,累计受教育僧众3000余人次。
(二)广泛开展普法教育,进一步营造法治浓厚氛围。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三个意识”教育,扎实开展“三月宗教活动场所普法宣教月”活动,深入开展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事务条例》《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寺庙财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文物保护、反邪教相关规定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一是细化宣讲方案。以深化“三个意识”教育为主要任务,结合“三月宗教活动场所普法宣教月”“九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节点,制定《察雅县统战系统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实施方案》《察雅县在宗教界深入开展“三个意识”教育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察雅县宗教界“三个意识”教育宗教界代表人士巡回宣讲工作方案》等方案,成立县级宣讲团1个,片区寺管会宣讲团22个。二是强化普法宣传。通过开展巡回宣讲、观看普法视频、畅谈感想体会、悬挂横幅标语、电子屏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提升宗教政策法规社会知晓度,增强全民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宣讲150余场次,累计受教育僧众2万余人次;观看普法视频30余场次,召开普法座谈会5场次,悬挂横幅标语150余幅,不断提高统战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三)全面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守“三个不增加”政策底线,严格按照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修缮)审批管理程序审批,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防止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低建高、违法占地等问题。一是严格审批。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工作要求,健全寺庙建设(修缮)联席会议机制,层层落实宗教活动场所修缮申报审批程序。2024年已审批修缮项目6个。二是加强监管。坚持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常态化开展统战系统日常督导检查。2024年察雅县统战系统综合督察组深入各寺庙开展督察50余次。
二、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工作仍然停留在“大水漫灌”式的宣传教育,针对性不强。二是部分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够,思想不重视,工作时搞形式、走过程、应付差事,致使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普法经费不足,不能满足形势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抓学习,争当学法用法“排头兵”。将法治建设和宗教工作紧密结合,完善相关法治建设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激励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二是抓宣传,提高宗教界人士法律意识。深入寺庙大力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送宣传手册以及结合文艺汇演等多种形式宣传,提高广大僧尼的法治意识,以达到使法治宣传建设人人皆知,提高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2024年以来,察雅县统战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在普法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加大力度抓落实,现就2024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绘就法治建设蓝图。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协党组副书记李昌盛作为统战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有效推动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并成立了以李昌盛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片区寺管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亲自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协调、检查、落实等。2024年以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4次,前往联系点乡镇、村(社)、寺管会、寺庙开展督导10余次,反馈问题3个,均已整改完毕。二是强化能力提升。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积极参加县委理论中心组、统战党支部、周学习例会等会议,依托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理论素养。2024年以来,共参加各类学习会议30余次,撰写读书笔记1.5万余字,撰写心得体会2篇。三是强化教育宣讲。带头深入联系点乡镇、村(社)、寺管会、寺庙开展宣讲,引领广大干部群众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自身的行动指南。2024年以来,共计开展宣讲50余场次,累计受教育僧众3000余人次。
(二)广泛开展普法教育,进一步营造法治浓厚氛围。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三个意识”教育,扎实开展“三月宗教活动场所普法宣教月”活动,深入开展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事务条例》《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寺庙财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文物保护、反邪教相关规定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一是细化宣讲方案。以深化“三个意识”教育为主要任务,结合“三月宗教活动场所普法宣教月”“九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节点,制定《察雅县统战系统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实施方案》《察雅县在宗教界深入开展“三个意识”教育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察雅县宗教界“三个意识”教育宗教界代表人士巡回宣讲工作方案》等方案,成立县级宣讲团1个,片区寺管会宣讲团22个。二是强化普法宣传。通过开展巡回宣讲、观看普法视频、畅谈感想体会、悬挂横幅标语、电子屏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提升宗教政策法规社会知晓度,增强全民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宣讲150余场次,累计受教育僧众2万余人次;观看普法视频30余场次,召开普法座谈会5场次,悬挂横幅标语150余幅,不断提高统战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三)全面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守“三个不增加”政策底线,严格按照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修缮)审批管理程序审批,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防止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低建高、违法占地等问题。一是严格审批。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工作要求,健全寺庙建设(修缮)联席会议机制,层层落实宗教活动场所修缮申报审批程序。2024年已审批修缮项目6个。二是加强监管。坚持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常态化开展统战系统日常督导检查。2024年察雅县统战系统综合督察组深入各寺庙开展督察50余次。
二、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工作仍然停留在“大水漫灌”式的宣传教育,针对性不强。二是部分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够,思想不重视,工作时搞形式、走过程、应付差事,致使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普法经费不足,不能满足形势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抓学习,争当学法用法“排头兵”。将法治建设和宗教工作紧密结合,完善相关法治建设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激励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二是抓宣传,提高宗教界人士法律意识。深入寺庙大力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送宣传手册以及结合文艺汇演等多种形式宣传,提高广大僧尼的法治意识,以达到使法治宣传建设人人皆知,提高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