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2-14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为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察雅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率,“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察雅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
凡以察雅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需加盖“察雅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
特此公告
附件:“察雅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样式
中共察雅县委员会全面
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