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6-29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近日,一网友通过区党委门户网“书记信箱”留言称:“我想咨询自治区有没有关于在藏干部职工配偶、子女随迁随调至区内工作或者参加公开考录的具体政策。”
区人社厅回复如下:
目前在藏干部(除现役军人家属及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家属、子女外),未出台随调随迁政策,但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在藏工作且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配偶及子女,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可报考我区公职岗位。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由干部职工所在地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并对审核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