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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雅县召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查动员部署会

2021年03月25日 12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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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市委常委、察雅县委书记任厚明主持召开察雅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查动员部署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昌都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查工作的通知》,听取了我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汇报,对我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四大班子、法院、检察院在家县级领导,22个片区寺管会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县(中、区)直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扎实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的迫切要求,是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的内在要求,是昌都市委统一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狠抓作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查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要求、把握节奏、提高效率,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步骤,将自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以优良作风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和县委的要求上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善作善成,确保自查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要落实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落实自查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带头落实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单位、各寺庙管理委员会要组成工作专班,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分管县级干部要压实“一岗双责”,组织好分管领域自查;县纪委监委要成立自查工作对接专班,加强与市纪委的沟通协调。二是要立行立改。各乡(镇)、各单位、各寺庙管理委员会要逐一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界定的9种类型46项问题,对2013年以来未发现、未整改、未查处过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三是要严格执纪。县纪委监委和乡(镇)纪委要负责做好专项督查,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宽严相济,分类处置,对重视程度不高、责任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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