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自制泡酒质量安全监管,规范自制泡酒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酒杯”中的安全。根据市局转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饮用自制泡酒中毒防控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9月2日,由察雅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环保局等各部门,在辖区内开展餐饮服务环节自制泡酒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以辖区餐饮、饭店、农家乐等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检查区域,以成品泡酒和自制泡酒为主要检查品种。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销售的泡酒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台账登记是否完整,标识标签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内容,泡制散装药酒是否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自制泡酒是否使用密闭容器,是否在容器上标明使用酒类名称、酒精度、配料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同时,执法人员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不得在泡酒中添加药品、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添加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等。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检查经营自制泡酒的餐饮服务单位10家,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存在索证索票不规范、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台账登记不完整等情况,均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餐饮服务单位立即整改,落实到位。
通过专项检查的开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